杂交狗属于宠物狗吗?
首先,需要明确一点概念,宠物是相对于工作犬来说的。因为人类历史绝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畜牧业时代,人们的主要食物来源于牧场,放牧过程中需要使用狗进行辅助,这些狗就属于工作犬,比如现在的牧羊犬、导盲犬等;随着人类进入工业文明,畜牧业在食物来源中比例下降,而肉类食品主要依靠工业化养殖获取,同时,人们出行不再依靠马匹,而是飞机、汽车等交通工具,这导致工作犬类需求大大降低;不过,人们对宠物犬的需求增加了,因此培育者会根据人类的喜好和需求来培育各种外形可爱、性格温顺的宠物犬,这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宠物犬。所以从上述可以看出,是否属于宠物犬就看它主要的作用是什么——是作为工作犬还是宠物犬。
其次,我们谈到杂交,一般来说有两种含义。广义上的杂交是指两种或者多种不同物种之间基因型的交换,这种交换可以是有性的(自交和不亲和)也可以是无性的(转基因技术)。狭义的杂交专指动物在繁殖过程产生的后代(子代)基因组中有父母双方基因型一部分的现象。 那么很明显,这个问题涉及的是狭义上的“杂交”。
由此可知,如果一只狗狗的父辈有宠物犬也有工作犬,那它必然是混血的(狭义上),也就是说它不具备纯种犬所有的遗传缺陷,且同时继承了父本母本的优良性状。
所以我认为杂交狗属于宠物犬。 当然,有人可能会问,既然你这么肯定杂交狗属于宠物犬,那为何还要分得那么清楚?的确,很多时候我们没有必要非要在宠物与工作犬之间分出个高下的。
例如对于猎人来说,打猎时所用的牵引用猎犬(追踪犬、搜索犬)下完蛋以后不需要再用作其他用途,那么它们就是工作犬,然而到了城市里,当它变成了宠物犬;同样,对于农民来说,看家护院所用的小土狗,虽然属于工作犬,但却是一种相对低端的犬,在城市里是不会有人养,也不会考虑养的,一旦它离开了它的生态位,进入了城市,成为了宠物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