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狗养殖要什么手续?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;
2、场地使用证明(土地证明);
3、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申请书;
4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预先登记的证明;
5、验资报告和银行出具的资金信汇凭证、贷款合同复印件,用于养殖的资金是借款的需要提供借据复印件;
6、饲养场平面图,注明占地面积、建筑面积、畜(禽)舍面积,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尺寸说明等;
7、生产区和生活区的区域划分图及文字说明 办理程序如下:
1、申请人向所在省辖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提交有关材料,经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核发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。
2、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分为正本和副本,由省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并负责保管,每个企业(单位)领取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。 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应当载明的内容为: 企业名称、地址;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; 注册地址; 主要设备名称及规格; 生产经营范围; 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。
扩展资料: 办理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提交的资料清单
一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
二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机构代码复印件
三、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加抵押合同复印件
四、设施图片(包括厂区平面简图、生产车间、仓库、隔离场所等)
五、生产人员名单六、种畜禽合格证复印件及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七、免疫接种记录复印件八、养殖档案(包括入孵雏鸭、鸡苗的批次、数量、品种、来源地,育成死亡情况,销售、回收、调运情况以及防疫注射记录)九、实验室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十、环评文件及批复复印件